一、房屋维修期限规定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房屋的保修期是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维修范围都在保修期限内。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
1. 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共同缴纳的,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房屋维修基金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 业主应在房屋交房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代交的话,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收到房屋维修基金后30日内将代交的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即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新的产权人。
三、购房者是否必须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1.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共同缴纳的,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责任。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主管机关代管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基金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 购房者需要在房屋交房之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代交的话,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收到房屋维修基金后30日内将代交的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即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新的产权人。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维修期限一般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共同缴纳的,用于维修房屋的公用设施和本体。购房者在交房前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直接存入专户或委托开发企业代交。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转让时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新的产权人。
房屋维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