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1.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需向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2. 对于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项目,可以进行分期验收。
3. 一个工程只有在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才能交付。
二、开发商交房所需文件
1.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需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2. 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的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 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 电力配套设施工程需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 排水设施需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 燃气设施需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7. 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需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
8. 开发商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三、开发商交房的重要性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开发商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后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是开发商的过失,仍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这是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
注意:开发商在交房时提供的证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交房开发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