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诏安县、东山县、漳州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众创空间:
根据市委、市政府《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漳委发〔2021〕7号)《漳州市优秀众创空间遴选办法(试行)》(漳委人才〔2019〕15号)和《漳州市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漳科规〔2023〕5号)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漳州市优秀众创空间中期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2年度漳州市优秀众创空间(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根据《漳州市优秀众创空间遴选办法(试行)》和《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漳科规〔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众创空间发展实际,重点对载体近两年(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的培育创业团队和企业情况、资本集聚情况、创新服务情况、孵化成效情况、交付任务完成情况、获得相关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评方式
本次中期考核评价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采用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四、考评程序
1.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对照《漳州市优秀众创空间遴选申报表》(附件2)进行申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所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逾期视为放弃中期考评。
2.初审推荐。有关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与所在地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后,报送推荐函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至漳州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3.考核评价。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时间另定),确定综合得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视情开展实地考察,确定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1.综合评分大于80分的众创空间,考核等次为优秀,按流程拨付2022年市级优秀众创空间剩余补助资金。
2.综合评分80分以下,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六、其他事项
1.各有关众创空间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考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在附件内),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
2.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交考核评价资料的,视为放弃2022年度优秀众创空间剩余补助资金。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漳州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邹耀萱、杨娇雪
联系电话:0596-2952345
电子邮箱:cxcy0596@126.com
市科技局工业科,陈鑫森
联系电话:0591-6363132、2946359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8楼802室
(邮编:350001)
附件:1.2022年度市级优秀众创空间名单
2.漳州市优秀众创空间中期考核评价申报书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漳科〔2024〕73号)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漳州市优秀众创空间中期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主)(以此份为准)(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