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无房提取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无房提取是指在所在城市名下无房产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一种方式。佛山公积金无房提取的额度标准是根据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的55%核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报当年度额度,不往前追溯,需要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上进行申报。
二、佛山公积金无房提取申请流程
1、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进入个人明细——我的提取——“无房提取”栏目中进行申报。
2、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划账。
3、在提交申报前,申请人需确认划账账号是否符合提取账号范围,是否能正常接收资金,填写的划账账号和银行信息是否准确,以免出现划账失败的情况。
4、一旦提交申报,无法撤销,如因上述原因出现划账失败,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三、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以上是公积金无房提取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对申请人有所帮助。申请时请注意填写准确的信息,确保顺利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申请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