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是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其转让条件和申请流程与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下面将详细介绍共有产权房的转让条件和申请流程。
一、共有产权房的转让条件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共有产权房不能出租或出借,在产权满2年之后可以转让。具体而言,共有产权房的产权流转实行封闭运行,承购人不能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也不能将房屋转化为商品住房。除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之外,不能将房屋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满足2年限售年限后,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申请,受让人需要具备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代持管理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共有产权房的销售价格确定
共有产权房的销售价格是根据市场价和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综合考虑确定的。对于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集中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单价要求自行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其他方式筹集建设的共有产权房,一般情况下,可能设定为市场价的50%~85%作为销售均价。具体到单套住房售价,其设定以均价为基础,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10%。除了标示的房价和国家规定购买方应负担的税费、专项维修资金等法定事项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向承购人收费或变相收费。
三、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流程包括网上填表、联网审核和摇号选房三个步骤。
1. 网上填表:符合保障家庭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登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联网审核:申请提交后,官方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一般在申请时间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
3. 摇号选房:审核通过的家庭将获得申请编码,进入摇号配售、顺序选房和购房确认环节。根据规定,共有产权房的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和购房手续。
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