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修基金交纳时间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在房屋交房前交纳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30日内将资金存入专户。
二、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主需要在公共设施或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提出申请,并经过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后,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申请通过后,需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然后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结算。
三、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在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和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召开业主大会,经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经审核确认后,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并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