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LPR房贷转换月份不重要
LPR房贷的转换月份并不重要。存量房贷定价基准的转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用户在这期间的任何一个月份操作转换,都不会影响转换后的利率加点数值。因为加点数值是根据房贷实际利率和2019年12月LPR利率来计算的,与转换月份的LPR利率无关。
二、重定价日选择需谨慎
转换LPR后的重定价日有两种选择,即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对应的日期。由于LPR每月公布一次,所以重定价日的不同选择对房贷利率会有一定影响。用户在选择重定价日时,可以考虑LPR未来的走势以及放款日距1月1日的远近。
银行在年末、年初时资金一般较为紧张,到了第三季度可能会相对宽松,所以LPR在第三季度有可能会下行。若客户的贷款发放日本身就在第三季度,那可以选放款日作为利率重定价日。而若客户的贷款发放日距1月1日不远,那为了方便,不如直接选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
三、2020年购房默认采用浮动利率
2020年购房默认采用浮动利率。用户申请房贷时,采用的是LPR作为定价基准,然后加基点形成最终的房贷利率。也就是说,用户可以选择房贷利率为LPR+基点的模式,这个LPR是会变动的,因此房贷的利率也是浮动的。不过用户可以与银行约定调整期限,调整期间最短为1年一调整,最长为整个贷款期限。选择整个贷款期限的话,就相当于将房贷变为固定利率。
LPR房贷的转换月份并不重要,但在选择重定价日时需要谨慎考虑。2020年购房默认采用浮动利率,用户可以与银行约定调整期限,最长可选择整个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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