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交付房屋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未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购房人需要催告开发商,并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退房要求。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具备完备的证件才能进行楼盘的开发和销售。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签署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新司法解释,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
如果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购房人可以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房。
七、迟延办理房屋权登记
如果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权登记,超过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办理期限一年,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八、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无法订立按揭合同,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九、在建工程转让
如果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购房人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购房人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还首付款。购房人在退房时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能够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买房首付退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