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根据国家商品房退房标准,如果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拒收房屋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保房屋经过验收合格。
二、延迟交付房屋
购房人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是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三个月仍未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三、质量问题
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应进行必要的验收,确保没有质量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四、开发商缺证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购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购房人应腾空房屋,开发商应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如果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商品房退房流程
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手续。开发商应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返还全部购房款,并办理终止贷款手续。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如合同约定不足以弥补损失,购房人可另行要求赔偿。但如果退房是因为购房者贷款未批准或付款方式无法协商一致等原因,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了解国家商品房退房标准和流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延迟交付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缺证、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情况时,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相应的赔偿。购房人在退房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商品房退房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