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产权房与公租房的区别
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购房人与政府按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而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共有产权房的转让规定
1. 未满5年的共有产权房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特殊情况下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2. 满5年的共有产权房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需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并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若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信息,转让对象应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
三、共有产权房转让的程序
1. 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并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2. 若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信息,转让对象应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
3. 转让后,新购房人获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4. 若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共有产权房与公租房是两种不同的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房的转让规定明确了未满5年和满5年后的转让方式。购房人在转让共有产权房时需遵循相关程序,代持机构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些规定保障了共有产权房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公租房共有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