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份拿到《裁决书》至今已过去10个月时间,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600350.SH)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居”)的股权转让纠纷仍未有执行结果。
12月6日、12月9日,面对投资者的问询,山东高速陆续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披露了该案件的最新进展。据该公司介绍,今年3月1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83号《裁决书》”,裁决深圳安居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20亿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仲裁费及畅赢金程因案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裁决书载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由于深圳安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4月15日,畅赢金程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并于4月28日收到深圳中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而深圳安居则认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因深圳安居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被北京四中院立案受理,深圳中院在5月20日裁定中止强制执行。
5月31日,北京四中院裁定驳回深圳安居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很快,深圳安居又向深圳中院提出不予执行裁决的申请。6月19日,畅赢金程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深圳安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等文件,获悉深圳安居向深圳中院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且深圳中院已在6月13日立案受理。
畅赢金程也采取了行动,先后于6月14日、9月19日、11月18日三次向深圳中院提交了《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但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尚未对该案件作出裁定。
案件涉及的股权转让纠纷始于2020年11月。彼时,山东高速旗下的畅赢金程将所持恒大地产1.1759%股权转让给深圳安居,双方约定在1年内分三次结清股权转让款,分别为15亿元、15亿元和20亿元。其中,15亿元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当天支付,15亿元在6个月内支付,20亿元在12个月内支付。
前面两期股权转让款,深圳安居都按期支付了,但最后一期的20亿元却一直没有给。催收无果后,山东高速提交了仲裁申请。
关于案件的可能结果,12月9日,山东高速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我们还没有得到任何消息。”但其认为案件的事实是比较清晰的,仲裁裁决也是支持该公司的。
而深圳安居集团方面则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暂无进一步消息可披露。
山东高速没有在公告中披露深圳安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据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维光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了关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相关内容,其中提到,若仲裁裁决存在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等7种情形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