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开发商证件
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前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这些证件的开发商才有资格进行商品房预售,否则预售合同是无效的,购房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二、审查合同格式
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通常会先签订一个认购协议,用来约定未来签订买卖合同的具体事项。购房者应仔细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符合自己的需求和利益。
三、抵押权处理方式
开发商为筹集建设资金,往往会设定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将在建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购房者需要了解开发商对抵押权的处理方式,以免因开发商与债权人纠纷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权。
四、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责任
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屋交付条件做了基本规定,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但示范文本并不能满足所有购房者的需求,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约定更为具体的交付条件。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违约金、赔偿金或解除合同。
五、仔细了解按揭政策
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应在签订预售合同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在筹措房款时出现意外。有些商品房项目可能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者需要提前做好准备,确定是全款购房还是退房处理。
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要注意以上事项,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购房者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获取更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购房者注意事项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