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归属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空置房阳台漏水问题的责任归属主要有两种情况。首先,如果是由于空置房自身质量原因导致漏水,业主可以找开发商或其他责任部门解决,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其次,如果是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未认真清理室内的建筑垃圾,导致地面无法排水或排水不畅,加重了损害后果,开发商也应分担一定的责任。
二、赔偿问题
确定责任归属后,就需要确定赔偿数额。如果阳台漏水是由于楼上业主使用不当,例如忘记关水龙头引起的,那么所造成的损害应由楼上业主承担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因此,在漏水事件发生时,需要确认是否已超过质量保修期。
三、阳台漏水的原因
阳台漏水的原因有多种可能。首先,窗与墙施工不当是常见的原因之一。如果铝合金窗与墙体之间的连系点没有按要求填充材料,如防水水泥沙浆标号不合错误,填充时留有间隙,或者转角或连通形式的门窗没有严格密封,都会导致雨水渗漏。其次,铝合金窗的防水密封条理不足,橡胶老化变硬会出现裂痕。最严重的是,铝合金窗布局腔内没有排水通道,进入窗布局腔内的雨水无法及时排出,造成水压,从而顺着墙体渗漏。此外,防水施工不当也是阳台漏水的常见原因之一。露天阳台防水要求较低,但如果将阳台改成封闭房间使用,如果楼上使用洗衣机而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水措施,或者只采取了简单的防水措施,都容易导致阳台漏水问题的发生。
在空置房阳台漏水问题中,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是关键。业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找开发商或其他责任部门解决,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阳台漏水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窗与墙施工问题、铝合金窗防水不足、防水施工不当等。因此,在购买房屋时,业主应注意选择质量可靠的房屋,避免日后发生阳台漏水等问题。
空置房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