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基地和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上建设房屋的用地,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有宅基地的说法,并没有房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指农民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自用住房。而宅基地所占用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进行出售。
一、宅基地的特点
1.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主要是因为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 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自用住房。宅基地不能用于其他商业、经营等用途。
3.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农民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宅基地,从而享受到基本的生活条件。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农村居民可以稳定地居住在宅基地上。
二、农村村民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情形
1. 不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
2. 未满18周岁,以分户为由申请使用宅基地。
3. 将原有宅基地出售、出租、赠与或改为经营场所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4. 户口已迁出再向原户籍所在地申请新宅基地的。
5. 原有宅基地已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6. 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7. 影响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
8.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房基地和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上建设房屋的用地,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有宅基地的说法。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将不予批准。
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