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丢失后果严重。购房者需要及时处理丢失合同的问题,以免影响后续的房产证办理和按揭贷款等事宜。
一、购房合同丢失后的补办流程
1. 在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即可。
2. 在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但未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三个月后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3. 在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还需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丢失后的费用
1. 在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只需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 在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但未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需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3. 在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除需支付上述费用外,还需支付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的费用。
三、购房合同丢失的后果
购房合同丢失可能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和按揭贷款等问题。因此,购房者应及时处理丢失合同的补办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购房合同丢失后果严重,购房者应及时补办合同,遵循相应的流程和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购房者也应保管好自己的合同,避免丢失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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