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高层建筑的定义
根据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而根据世界超高层建筑学会的新标准,300米以上才算是超高层建筑。
二、超高层建筑的政策规定
为了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中国政府于4月27日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特殊情况下确需建设的,需要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未通过论证、审查或复核的建筑不得建设。对于新建250米以上建筑,也需要严格限制,并进行专题论证和建筑方案审查。
三、重点地段建筑的管理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保护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要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
四、超大体量公共建筑的管理要求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将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保护建筑创新和原创性。
超高层建筑的定义和政策规定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建筑风貌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的限制政策旨在确保超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各地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加强对超高层建筑的管理和监督,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
建筑政策超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