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要求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房屋买卖行为,所以在签署房屋转让协议时,必须确保合同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认
在签署房屋转让协议前,需要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卖方出售房屋的有效性需要确保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的一致性,如有特殊情况,还需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房屋地址、面积和权属等信息也需要按照相关证件中的内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三、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在房屋转让协议中,需要明确约定交易金额和付款方式。金额约定时应以大写形式顶格填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金额,需注意前后一致。同时,还需要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且前后时间不冲突。对于过户贷款等具体事项,应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四、附属设施的处理
在房屋转让协议中,可以根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约定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对于煤气、暖气和一户一表等设施,需要明确注明,并约定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的日期。对于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设施,建议约定由卖方申请关闭,买方自行开通。如果卖方有家具或电器等留给买方,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
五、签字及联系方式
房屋转让协议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留存电话、住址或可邮寄的联系地址,以确保双方的正常联系。
六、合同签署中的注意事项
在签署房屋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如需修改,双方须在修改处签章确认。此外,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需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并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交付定金。
遵守房屋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房屋转让协议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