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无论哪种过户方式,都需要走一些流程和办理手续。那么房产过户到哪里办理呢?通常情况下,房产过户需要到房产局的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
一、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 登记信息、验证协议:前往房屋交易中心的“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 房地产估价:前往房屋交易中心的“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 公证:前往房屋交易中心的“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二、房产转让过户规定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会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三、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婚者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需要先写一份委托书并去公证局公证,同时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单身者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3. 房地产权利证书。
4. 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 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一定要按照规定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并前往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手续,以确保过户顺利进行。
房产过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