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公租房是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家庭成员应具备金安区主城区常住户口,且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实际居住1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金安区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不超过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 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人在金安区城区内就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申请人已依法办理录(聘)用手续1年(含)以上;企业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申请人在六安城市规划区内无房产,所在单位未解决住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3. 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工作人员:
申请人在金安区城区范围内就业,已依法办理录(聘)用手续1年(含)以上;申请人及配偶户籍地在金安区、裕安区范围以外;企业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申请人在金安区、裕安区行政范围内无房产,所在企业未解决住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4. 特殊群体:
包括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在金安区范围内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经区政府批准的特殊住房困难群体,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住房困难群体。
二、买房后是否还能申请公租房
根据公租房的规定,名下有房产的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因此买房后是不能再申请公租房的。公租房的目的是为低收入家庭和无房职工提供住房保障,而拥有房产的家庭已经具备了住房条件,不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名下有房产的家庭不能申请公租房外,还有一些其他限制条件。例如,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家庭、拥有用于商业经营的房产、已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等也不符合申请条件。此外,申请前转让私有住房不满2年、待入住拆迁安置房屋、待入住商品住房的家庭也不能申请公租房。
买房后是不能再申请公租房的。购买了房产的家庭已经具备了住房条件,不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因此,如果已经购买了房产,就不能再申请公租房了。
买房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