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中的物业费约定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业主和承租人可以协商确定物业费的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由业主交纳物业费,业主就是唯一的物业费主体。但如果合同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业主仍要对物业费的交纳负连带责任。因为物业的实际使用人虽然享受物业服务,但并非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业主仍然是交纳物业费的第一责任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业主与物业的实际使用人约定由实际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要负连带交纳责任。
二、无物业费约定的情况
如果业主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费的承担责任,物业费应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有义务交纳物业费。业主在交纳物业费之后,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该费用。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一般情况下,房屋租金已包含了物业费。
三、业主与承租人之间的协商和诉讼
如果业主认为应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或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物业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对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我国有相关规定,商业用房的物业费一般较民用房高。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租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取决于业主和承租人之间的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物业费的承担责任,以避免后续纠纷。
物业费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