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登记字号是指房管部门根据产权登记需要所编的证件序号。在2008年之前办理的房产证,登记号在第1页;而2008年之后办理的房产证,登记号在第2页。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
1. 确定开发商已进行初始注册。开发商处理初始注册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一般主管机构处理初始注册所需时间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了解初始注册的进展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相关事项,也可以在本地的房地产销售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 到处理机构收取并填写《房子(地)拥有权注册请求表》。准业主们填写完请求表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些开发商会提供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可以事先向开发商了解,房产证应该在哪个机构办理,然后直接向该机构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 提供测绘图(表)。测绘表是注册机构确定房产证上标示面积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获得:开发商处(携带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子面积计量站;或向注册机构申请对房子面积进行测绘。
4. 收集相关文件。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子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请求表需要请开发商审阅并盖章。
5.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这两笔费用需要向房产所在区域的小区办事处或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二、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 盖章的请求表。
2. 房子销售合同。
3. 签定预售合同的销售双方关于房号、房子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承认书。
4. 测绘表、房子注册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 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 房子共有的共有协议。
9.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以上是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基本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办理时需根据当地规定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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