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如果买受人因无法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因此,如果二手房贷款办不下来,买受人可以要求中介退还定金。
交定金时,需要注意定金数额的问题。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另外,交定金时也需要了解定金罚则。定金罚则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违约方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违约方要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越大。
在交定金之前,购房者还需要核实房屋的产权、债务等信息。首先要弄清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并核实卖家是否真正是房屋的所有者。其次,要检查房屋是否与他人共有,共有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
一、卖房者的原因
如果二手房贷款办不下来,可能是卖房者的原因。例如,房屋产权情况、房龄、税费等出现问题,可以认为是卖房者违约。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比例,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有理有据。
二、购房者的问题
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可能是购房者自身的问题。如果购房者的资信或材料没有问题,一般不会出现贷款办不下来的情况。如果贷款额度不足,一般需要现金补足。如果征信或资料不齐全,责任则在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要退还首付就比较麻烦,需要与卖方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违约,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金。
三、非买卖双方原因
如果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不是买卖双方的问题,例如银行不放款或政府、银行贷款政策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或协商解决。如果银行未能按时放款,购房人可以按合同约定主张银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遇到政府或银行停止房贷业务的情况,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法院解决。
二手房贷款退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