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转租合同的无效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如果承租人擅自进行转租行为或改变公租房的用途,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会进行查处,并要求承租人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因此,公租房转租合同是无效的。
二、公租房转租管理缴纳房产税的问题
1. 转租人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除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之外的其他人均不构成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转租人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租金收入。这里的房屋租金收入指的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收入,而不是最终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三、公租房转租合同的风险
尽管公租房转租合同无效,但承租人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方面,承租人可能因为违规转租而被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甚至被要求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另一方面,承租人在转租过程中可能面临加价转租的情况,导致经济损失。
公租房转租合同是无效的,承租人不应进行转租行为。同时,转租人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为了避免风险,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不进行转租或出租行为。
公租房转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