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契税是购买首套房时需要缴纳的一项税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首套房契税的税率根据房屋面积来确定。具体来说,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契税按照总房款的1%收取,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按总房款的1.5%收取。例如,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首套房,契税的交纳份额即为1.5%。
一、首套房契税缴纳注意事项
1. 亲自到场:缴纳契税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找他人代替。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人名,只需其中一个人到场。
2. 无房证明的有效期:缴纳首套房契税前,需要在购买首套房的户口所在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缴税。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10-30天,需根据当地规定确定。
3. 事先询问缴费方式:不同地税局的缴纳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包括转账、现金、支票、刷卡等。在缴税前,需事先询问当地地税局的缴费方式。
二、首套房契税减免条件
1. 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住房灭失后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免征契税。
2. 土地和房屋被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权属:如果土地和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权属,且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
3. 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城镇职工: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超过部分仍需按规定缴纳契税。如果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视为第一次购房。
4. 售后回租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对于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金融租赁公司,照章征税。但对于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情况,免征契税。
5.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并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应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6. 资产增资:个人或单位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且在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相应扩大,房屋、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7. 转移房屋、土地权属:个体工商户将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到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名下,以及合伙企业将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到合伙企业名下或转回原合伙人名下,都可以免征契税。
根据不同情况,购买首套房时需要缴纳相应的契税。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前,需了解当地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契税减免条件。
契税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