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政8条,其中包括优化公积金贷款购房地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在哈尔滨市主城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按主城6区范围进行套数查询认定;在哈尔滨市其他区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进行套数查询认定。
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借款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支持缴存人在哈尔滨市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多子女家庭在哈尔滨市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即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04万元,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