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首付实质上是房企营销噱头。对购房者而言,虽然入场成本降低,但是其购房之初的资金压力仍很大,对于房企或者中间的中介机构而言,垫付首付也意味着在房价波动过大之时,购房者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一、违背购房政策,无法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
开发商采用“零首付”的营销手段,违背了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同时,由于购房者实际上没有交付首付款,是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同时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
二、法律风险
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已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或是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与开发商签订“零首付”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界,其按期偿还给开发商或者中介的首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
三、法律风险
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存在法律争议,当事方甚至因此可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垫付首付虽然降低了购房者的入场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法律问题。购房者应当谨慎选择,遵守购房政策,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风险付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