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合贷款的概念和特点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在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以所购的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贷款部分按照贷款银行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标准执行。组合贷款可以贷高贷款额度,但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二手房不得超过70%)。
二、提前还贷的情况下应该考虑的因素
1. 贷款利息与所得关系
如果借款人的收入高于贷款利息,可以不提前还贷。如果未来预期一年或几年内没有好的所得,可以考虑提前还贷。
2. 还款中后期利息少
对于选择等额本金还款的购房者,如果还款期已过1/3或已还款到中期,由于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所剩本金越少,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3. 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
对于一些理财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克制冲动的消费者,不愿意有债务压力,不想承受过多贷款压力的人,希望将到了后期的房屋按揭贷款一次性还清,再以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的人,以及收入时高时低不稳定的市民,可以选择提前还贷。
4. 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
对于选择商贷和公积金构成的组合贷款的购房者,可以先还商贷部分,再考虑提前还贷。
组合贷款是一种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方式。在提前还贷的情况下,需要考虑贷款利息与所得关系、还款中后期利息少、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以及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等因素。
提前还贷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