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准备
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份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详细写清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内容,以便房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手续
1. 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一般会设有专门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手续的柜台,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2. 交纳异议登记费,一般收费标准为75元左右。
3. 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完成异议登记手续。
三、诉讼程序
1. 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申请人需在15日内到法院起诉。
2. 成功立案后,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房屋交易中心异议登记柜台。
3. 在整个诉讼期间,房屋过户都处于冻结状态,直至撤诉或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四、申请次数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条件,有需要就可以申请房屋产权异议登记,且没有次数限制。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包括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法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的原权利人、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等。
申请房屋产权异议登记需要准备申请书和相关证件,办理手续时需交纳登记费。在诉讼程序中,申请人需在15日内到法院起诉,并将受理通知书送回房屋交易中心。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只要满足条件即可申请。
房屋产权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