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分割公式
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离婚房产的分割公式有两种,具体如下:
1. 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已支付房款)×50%。其中,房屋增值可以通过评估机构评估或者根据房屋现值减去购房时价款得出。已支付房款包括已支付的首付和已还贷的本息。
2. 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利息)×房屋现值÷2。这种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且在计算房屋总价款时将所有利息计算进来可能不够公平,因此在实际司法实务中使用较少。
二、相关规定详解
1.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的,离婚时房产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分割。
4.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不予分割,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6. 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房屋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议,按照均等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通过以上规定的详细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公式和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以达到公平合理的分割结果。
房产分割离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