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落户是在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首先,业主需要带着房屋产权证去房屋所在的居委会,让其开具户口准迁入证明及房屋编号。然后,再去当地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同意迁入的证明。
二、办理落户
拿到《房屋所有权证》的那天,业主就可以去《房屋所有权证》上地址所在的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并且把原来户籍上的人户籍迁入该《户口簿》,进行落户。
三、办理条件
购房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稳定职业,在市里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口的人,可以在网上进行签约房子。
2. 在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二手住房,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证。
3. 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时,落户的人还得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经过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查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四、不能办理落户的情况
以下房子不能办理落户:
1. 商业用地的房子,商业公寓不能入户,业主的子女不能拥有楼盘所在地的户口。
2. 原房主户口未迁出的二手房,买家付款后发现原户主没有把户口迁出去,导致买家不能落户。
3.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办理落户。
4. 违建房屋,违规建造的房屋没有经过国家的批准,无法落户。
5.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法办理落户。
6. 查封房,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落户。
7. 抵押房,有贷款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有抵押记录,需要办理解抵押手续后才能过户。
以上是房产证落户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证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