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房地产市场中常见的两种房屋类型,它们在性质、产权、销售许可、价格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商品房的特点
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经政府批准开发的,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它具有以下特点:
1. 性质:商品性质,售价高低不等。
2. 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包括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3. 销售许可:需要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五证。
4. 土地证:需要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
5. 价格:由企业自定,浮动空间较大。
6. 建设标准:由企业自定。
7. 规划设计:通过招投标或议标确定。
8. 开发建设:通过招投标或议标进行。
9. 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进行。
10. 工程质量:需要取得《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物业管理:按国家规定,服务附加项目较多。
12. 抵押贷款:根据规定,视情况而定。
二、经济适用房的特点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它具有以下特点:
1. 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较低。
2. 产权:不完全产权,受到一定限制。
3. 销售许可:需要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
4. 土地证:需要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
5. 价格:由政府限价,浮动空间较小。
6. 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
7. 规划设计:通过招投标确定。
8. 开发建设:通过招投标进行,不得转包。
9. 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进行。
10. 工程质量:需要取得《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物业管理:与普通商品房相似,保证基本服务。
12. 抵押贷款:可以申请。
三、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差异
在产权证方面,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购买商品房的人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费用。
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所用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是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的主要原因。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存在一定差异,不具备完全产权,受到一定限制。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在性质、特点和产权证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购房者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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