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的归属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婚前赠予的财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这意味着,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收到了婚前赠予的财物,离婚时该财物归属于该方个人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具体来说,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合法收入也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三、确定财产归属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财产归属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情况下,可以按共同财产对待。对于无法确认归属的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赠予的财物在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不作共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在确定财产归属时,需要注意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以及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
婚前财产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