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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及避免方法

   日期:2024-11-01     来源: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作者:房产中介    浏览:783    评论:0    
核心提示:本文介绍了商品房认购书存在的陷阱,如内容简单、缺乏详细约定等,并提供了避免认购书纠纷的方法,如保留好定金收据、咨询律师等。

一、认购书的陷阱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及避免方法

认购书通常由房产商制定,其中存在一些不利于买房人的陷阱。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陷阱:

1. 内容简单:认购书通常只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交楼日期等基本信息,缺乏对分摊面积、税费、违约责任、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物业管理等内容的详细约定。

2. 隐瞒重要事实:房产商可能以隐瞒重要事实的方式销售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先让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收取定金,再签订预售合同,骗取定金。

二、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的方法

为了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 与房产商签订详细的认购书:购房者应尽可能与房产商签订详细的认购书,明确约定分摊面积、税费、违约责任、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物业管理等内容。

2. 保留好定金收据:购房者在支付定金时应保留好定金收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支付了定金。

3. 咨询律师:购房者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认购书的作用,并请律师协助签订认购协议,避免盲目签订。

三、认购书的法律地位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购书是一种独立的合同,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如果认购书中明确设立了定金条款,认购书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根据《担保法》,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生效条件。

如果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支付定金,但实际上并未支付定金,此时如果不打算购买该房,卖方也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认购书未约定的内容协商不成,双方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双方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应谨慎,避免陷入认购书的陷阱。与房产商签订详细的认购书、保留好定金收据、咨询律师等方法可以帮助购房者避免认购书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

商品房认购书
 
标签: 江阴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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