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概念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是一种担保方式,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设定为抵押物,以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而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动产设定为质物,以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
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共同点
1. 设立目的相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设立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2. 可以充当抵押人或出质人的人员: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可以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抵押人或出质人。
3. 需要书面合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明确有关条款和内容。
4. 担保范围相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范围都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权利的费用,只是质押多了一项质物保管费用。
5. 具有相同的属性: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从属性是指抵押权或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转移和同时消灭;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物上代位性是指债权人对抵押物或质物消灭所得的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
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抵押物的不同。质押贷款需要以有价证券等票据作为抵押物,而抵押贷款需要以固定资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此外,还有以下区别:
1. 移转占有:质押贷款需要移转占有,而抵押贷款无需移转占有,例如用房屋抵押。
2. 登记要求:质押贷款不需要办理登记,移转凭证当天起生效;抵押贷款可以办理抵押登记,自签订当天起生效。
3. 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后,质押权人未还完款,可与出质人协议,变卖质物还清欠款;抵押权人未还完款,可变卖抵押物还清欠款,如协议不成,则被起诉。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是常见的担保方式,其作用和设立目的相同,但在抵押物的选择和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了解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可以帮助借款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担保方式,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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