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根据农村村民个人的需要,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同时,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的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提供土地权属材料,根据时间不同,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例如,82年5月14日以前的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的需要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的需要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并进行现场指界和邻宗地签字盖章。同时,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申请材料经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后,再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用地材料的合法性、用地界线的争议情况以及用地面积的准确性。
四、审批:
经过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申请,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情况下,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审批过程中,单位领导需要进行审批、签字和盖章。对于补发的土地证书,应在上面注明"补发"字样,并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
补办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如原件遗失则需要提供在媒体刊登遗失公告。
2、经公证的购房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房屋在银行抵押,还需要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文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4、变更登记申请表,可以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
5、如果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先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变更登记。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了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及所需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使用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