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预售条件是指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之前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之前需要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之前需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之前需要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之前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买预售商品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避免购买未取得许可证的在建楼盘或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
二、慎交房款。
购房款项应当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账号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避免财产损失。
三、及时备案。
购房合同签订后,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当地所在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购房者可通过业务编码和查询码登录当地所在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也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商品房购房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