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赠与和买卖等方式进行。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过户方式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手续。
一、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1) 办理证明:继承过户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 办理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所需资料也有所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而遗嘱继承还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经过公证的证明。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1) 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双方的个人信息、赠与的理由、赠与物的详细信息等。
2) 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赠与人可以选择赠与行为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申请人需要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3)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双方需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赠与公证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
三、房屋转让过户手续
1) 签订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需要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 过户申请:转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 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 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在受理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转让当事人。
5) 缴纳税费:转让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6) 变更登记:符合转让条件的申请将被移交给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7) 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内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