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根据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要求,贷款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4、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所抵押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三、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贷款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四、贷款金额、年限及利率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额为5000元,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
五、办理贷款时间及周期
客户所要抵押的房产需经过指定评估所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由指定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谈话笔录,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所申请的借款金额、评估报告及律师意见书经审核后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到房地局做抵押登记后借款人就可以拿到贷款了。客户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到银行放款大概需要10-30天左右的时间,时间长短取决于房管部门的抵押登记时间。
房产证抵押贷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