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面积为分摊的地下车位
大多数业主喜欢地下车位,因为它可以避免日晒雨淋。如果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未分摊,并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是,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地下车库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收益也应归业主。
二、建筑面积已分摊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这类地下车位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三、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的收益权属于投资者。如果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已经分摊到地面商品房的购房款中,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否则,收益属于开发商。
四、敞开式的地上车位
敞开式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五、改造车位
一些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擅自改造建筑物的地下空间作为停车位。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改造车位应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处分。
小区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