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证办理期限不明确
产权证是购房者享有房产所有权的唯一法定要件,而交付房产并办妥房产证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购房合同中通常会对房产证的办理期限进行约定,超出期限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金。购房者需要注意这个违约金是否是固定金额,最好的方式是将违约金与时间挂钩,时间越长违约责任越大,这样对开发商的约束力也就越大,能够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
二、面积误差处理不合理
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一个问题是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根据相关法规,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然而,实际上很多购房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的约定都是“多退少补”,这意味着购房者在面积出现问题时只能接受多退少补的原则。这对购房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需要对这部分内容留心。
三、交房规范模糊不清
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交房时间,并规定超出交房时间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金。然而,合同中的“交房时间”往往比较宽泛,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成为争议点。购房者需要了解清楚是经过工程竣工验收还是已经拿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两者之间在时间上会有很大的出入。只有获得备案表之后,开发商才可以进行交房,也就是购房者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这些关键条款,以避免可能的购房纠纷。合同中对产权证办理期限、面积误差处理和交房时间的明确约定,能够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保障,确保购房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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