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现将《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漳工信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将附件《漳州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五款“2.加大耐用消费品供给”规定的“积极发动各县区和行业协会,遴选推荐一批大宗耐用消费品企业产品进入省优势产品应用推广目录,对于进入目录企业优先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惠企政策支持范围。”删除。
原《实施方案》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