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完房屋预告登记手续后再做什么

1. 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后,应在约定的时间或者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产权登记,以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逾期未申请登记将导致预告登记失效。
2. 转正登记: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后,购房人应申请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为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3. 银行贷款流程:购房者如果通过按揭贷款购房,需要按照银行的指示进行一系列操作,如等待银行审批房贷、银行放款以及后续的还款等流程。
二、办完房屋预告登记手续后需要哪些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 房屋购买发票原件。
3.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
4. 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 相关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无房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和银行提前还贷证明等。
6.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等。
7.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还需提交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三、办完房屋预告登记手续后多久拿到房产证
预告登记30个工作日拿房产证。预告登记收到开发商请求后,将在15个办事日内为业主处理手续,30日内可以办理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手续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