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如何申请宅基地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在国家或集体建设、城乡规划改造等情况下需要拆迁或重建房屋的,可依法申请宅基地。
结婚后申请宅基地的步骤:
1. 提出申请:
建房农户持申请材料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 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察和群众调查,审查住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察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 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 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建房农户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建房农户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 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现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现人民政府。
6. 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 放线定界:
由国土资源所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并制作放样记录。放样后,用地建房农户方能动工建设。
8. 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房屋竣工后及时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申请成功后的流程
1. 在宅基地申请成功后,建房农户需要按照规定建造房屋。
2. 在建造过程中,需要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的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确保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规定。
3. 房屋建造完成后,需要向村委会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依法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宅基地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