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变更后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新房东必须等到老租户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才可以收回房屋。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新房东没有权利要求租户搬出。
此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同时,承租人还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并且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二、承租人变更的流程
1、提出申请: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需要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应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这包括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并准备相关材料。
2、材料准备: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如果适用)、以及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
3、审核与公示: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将材料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
4、办理变更手续:公示无异议后,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通过以上流程,承租人可以完成变更手续,并继续享有租赁合同的权益。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新房东没有权利要求租户搬出。承租人变更的流程包括提出申请、材料准备、审核与公示以及办理变更手续。承租人变更后仍然享有租赁合同的权益,包括优先承租权和要求维修的权利。租户在了解自己的权益的同时,也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