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的有效性

根据具体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的有效性有所不同。
1. 如果物业公司继续提供服务并且业主接受了这种服务,原合同依然有效。
2. 如果业主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决议不再与物业企业签约,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
3. 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支付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决议公告日期之间的物业费。
二、事实物业服务合同的认定
要确定是否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1. 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继续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接受,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
2. 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实际履行的客观事实,即一方或双方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予以接受。
3. 在成立事实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应继续按照原约定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
三、物业费用的支付问题
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如果业主继续接受物业服务,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通过以上解析,希望能帮助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性和费用支付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
合同费用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