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监察局、建设委员会等部门投诉。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遇到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如何认定房屋质量问题
要认定房屋质量问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未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 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
3. 没有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 没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 没有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相关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以上是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认定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