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5-2026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推荐工作,根据《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2026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5〕1号)文件及福建省科技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
1.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农业领域和涉农二、三产业的高级职称人才,优先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支持台胞专业技术人员。
2.个人申请需在系统上完成需求对接,没有完成需求对接的申报人均不推荐。
3.不再要求工业领域科技特派员比例不低于推荐总数的30%,同时不再要求兼顾第三产业的个人科技特派员比例的做法。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
1.团队科技特派员需至少有3名个人科技特派员,对团队科技特派员成员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的,优先选认为个人科技特派员。
2.申请选认团队科技特派员,团队发起人及成员可围绕漳州市县域重点产业链清单(附件1)、漳州市2024年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强镇名单(附件2)组建团队;拟服务对象所属产业未列入上述清单,但属于县(区)域 特色产业,结合县域发展实际需要,可以进行申报。
3.优先支持服务重点围绕农业特色产业或乡村振兴相关产业链需求,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组建开展技术服务或创业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
4.优先支持服务产业链上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或者发展势头良好、有发展潜力,具有示范带动影响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的团队。
(三)法人科技特派员
1.申报法人科技特派员的要求三名及以上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高校、科研院所、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等主体。
2.对法人科技特派员单位人员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的,优先选认为个人科技特派员。
(四)推荐指标
1.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漳州市2025-2026年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县区推荐参考指标表(附件3)下达的指标,严把选认标准,规范选认流程,经对外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级推荐上报省级科技特派员人选,完成辖区内本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
2.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不再设置推荐指标。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审核提交。
3.市科技局将加强统筹协调与业务指导工作,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退回,并核减相应推荐指标。
附件:1.漳州市县域重点产业链清单
2.漳州市2024年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强镇名单
3.漳州市2025-2026年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县区推荐参考指标表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