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有没有投票权

根据宪法规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是享有投票权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既可以参与投票,也可以被其他业主选举为委员会成员。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是什么?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必备条件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非合法被剥夺政治权利。
三、选举权被剥夺了怎么办
如果选举权被剥夺了,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业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