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还需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包括当事人的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以及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原则等。协议书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审查和修改后,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确认。
二、提出申请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一个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受理
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和财产的权利证明,并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双方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签署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确认。
五、领取公证书
完成以上步骤后,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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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办理流程